短期内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稳住市场主体,中长期推动外贸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稳住经济大盘。8月30日,深圳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关于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与深圳人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局联合印发。
深圳作为外向型经济城市,外贸出口连续29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稳住深圳外贸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深圳银保监局推动扩大对外贸行业的金融供给,为深圳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持续注入金融动能。
深圳银保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末,深圳中资银行外贸贷款余额9083.8亿元,较年初增长24.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8.4个百分点;其中外贸新业态贷款余额712.3亿元,较年初增长82.2%。1-7月辖内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468.7亿美元,同比增长64.9%,服务支持企业超2.4万家。
此次《实施意见》共提出五方面20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大对外贸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短期内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稳住市场主体,中长期推动外贸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稳住经济大盘。其中,银行机构稳步扩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供给,在信贷增长基础上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保险机构持续丰富外贸领域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实现保单融资增量扩面。
重点行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
疫情影响下,外贸企业普遍面临原材料、运输成本提高境况,在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中,也成为主要着力点。
《实施意见》提出,稳住外贸市场经营主体,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具体包括,融资降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在稳定外贸信贷投放的基础上,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鼓励保险机构实施阶段性降费措施,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白名单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名单内外贸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深圳作为对外依存度高的城市,对外开放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对全球整体环境也更加敏感。今年年初,历时八年谈判终成正果的RCEP正式生效实施,为深圳注入新活力。同时,在制造业立市发展方向上,推动外贸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成为金融支持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信息,跟踪外贸领域重大项目进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支持重大项目尽快实现投产和产品出口。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支持重大项目投产和产品出口,用好进出口银行专项信贷资金;支持包括“专精特新”、“20+8”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出口;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包括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一带一路”、RCEP成员国等。同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外贸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支持供应链企业全球布局、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
具体来看,针对重点行业,积极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稳定大额的长期融资,支持相关外贸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中长期信贷资金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支持一批“小而美”、惠民生项目,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规则研究,支持外贸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推动本土优势产品出口。
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汇率避险、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
此次《实施意见》主要体现“三合一”特征。具体来看,全面整合现有金融支持稳外贸政策。对国务院、银保监会、广东省及深圳市等多个层面的金融稳外贸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实施意见》的基础。
同时深度融合深圳外贸行业发展规划。根据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外贸行业发展规划,聚焦深圳外贸行业竞争优势,认真研究金融支持政策一并纳入《实施意见》。
此外,有机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充分吸收日常工作中银行保险机构和外贸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聚焦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外贸创新金融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包括支持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一方面,稳定对传统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同时,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外贸企业研发设计金融支持,引导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外贸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跨境电商这一新兴业态作为深圳外贸增长一大亮点近来年愈发受到关注。《实施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独立站布局,拓展国际市场空间。稳定重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授信额度,支持企业在外贸细分领域深耕市场,利用平台数据沉淀优势,为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代理出口、代理收汇等“一站式”服务,帮助外贸企业提升通关效率,降低出口成本,拓宽国际市场。
同时,明确提升深圳外贸综合金融服务质效,包括优化外贸金融产品,强化汇率避险服务,提升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
《实施意见》鼓励银行机构在传统汇率避险产品基础上,结合外贸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避险需求。鼓励银行机构主动降低或免收汇率避险相关产品服务费用,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外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为外贸企业提供汇率风险管理咨询,指导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工具。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积极推广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重点提升优质中小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和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