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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深圳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按照海关总署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圳海关聚焦企业主体关切,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制定了《2022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重点工作措施21条,助力外贸促稳提质,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拓展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

1. 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完善通关配套系统,指导企业灵活叠加运用“两段准入”“汇总征税”等便利化通关模式。

2. 深化“大湾区组合港”物流便利化改革。创新海关物流监管模式,加强跨关区协同监管,以海关舱单数据“一单到底”的监管理念,优化水水联运业务模式,推动更多“大湾区组合港”试点,增强深圳港核心引擎辐射带动能力。

3.实施“海空港畅流计划”。以海运卡口陆路化为试点,推进卡口智能分流,优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直装直提”等模块,叠加“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减少码头重复吊柜作业时间,实现海关顺势监管。通过开通“海上快线”、重启“三趟快车”等项目,拓宽内港贸易渠道。

(二)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创新通关监管模式。

4. 促进供港农产品食品便利通关。支持企业“出口前置”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口岸与属地风险联动模式,保障供港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

5. 优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方式。简化企业批批提交核销申请和现场海关批批人工核销的操作,提高核销审批效率,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6. 推进第三方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加强深港技术交流和实验室认可协作,推动内地检测机构成为香港机电工程署认可核证团体。对从香港进口的部分法检商品,试行采信香港地区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降低企业检验时间成本。

7. 实施涉检业务“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试行涉检业务“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制度,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8.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建立海关与铁路部门的横向联系机制,强化铁路和海关的数据交互,简化通关查验手续,提升通关效率。

(三)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9.推动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持前海试点建设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

10.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互通,实现通关、物流协同,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11. 便利原产地规则签证。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纳入“智能审核”模式,对原产地证书申报数据进行智能审核,实现原产地证书“秒批”。

12. 加快“智慧海关”建设。探索建设车箱体智能集中审像系统,将AI技术嵌入海关大型集装箱检查流程。开展“视频查检”远程监管,扩大业务领域覆盖范围。

13. 推进寄递渠道监管智能化。探索运用5G智能单兵等科技手段,实现寄递渠道智能化监管,促进寄递渠道监管提质增效。

14. 优化跨境电商海外仓备案等相关业务办理。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开发上线海外仓业务模块,推进海外仓备案业务在线办理。

15. 提供通关流程查询服务。研究开发查验流程信息互联网查询功能,在海运口岸推广海关查验信息、放行信息等数据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送至企业,稳定企业预期。

(四)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6. 积极推行“强企计划”。以“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等为重点,挖掘高级认证企业新增量,扩大AEO政策享惠面,助力AEO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深圳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

17. 试点建设通关服务中心。整合通关业务办理窗口,对需现场办理的通关业务实施“一站式”办理,减少企业跑腿。

18.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深入开展“龙腾”等专项行动和粤港澳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19.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发挥无人机、医疗器械、移动通信、石油化工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助力企业参与国外技术规则制定与修订,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利影响。

20. 完善“问题清零”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健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特邀顾问机制,在口岸现场设立通关疑难问题处理专窗,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

21. 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常态化。定期举办宣讲会,推动地方健全政策宣传联动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通关便利化政策。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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