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在深圳综试区落地实施

6月底,在深圳市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圳九州里电商有限公司等几家跨境电商企业陆续拿到了税务部门核发的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结果,这标志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在深圳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落地实施,深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阳光化经营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为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健康发展,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无法取得进货发票的实际情况,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为进一步解决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底又出台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两项政策,解决了行业担忧因进项发票缺失而造成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为鼓励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持续蔓延使海外市场线上消费需求持续增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行业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深圳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激发企业合规经营、发展壮大的热情,企业的阳光化经营将有力支撑深圳跨境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深圳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